补贴工作

2016年南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79 发布时间:2017-05-1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南通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总结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我市各级农机部门遵循“夯实基础,稳中求进”的原则,一手抓政策实施,一手抓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2016年全市使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900.286万元,新增补贴机具7778台,拉动农民及组织4083户投入3.38亿元。其中如皋实施资金量第一。具体完成情况为:   1、种植施肥机械1648台:水稻插秧机1026台、育秧播种成套设备62台、条播机383台、油菜播种机116台、撒肥机59台、蘑菇灭菌器2台。   2、收获机械1420台:油菜籽收割机61台、捡拾压捆机14台、农用抓草机127台、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214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切碎装置721台、秸秆粉碎还田机283台。   3、动力机械:2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1487台。   4、耕整地机械1716台:开沟机130台、田间管理机63台、旋耕机1512台、翻转犁5台、激光平地机6台。   5、收获后处理机械380台:粮食烘干机372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8台。   6、田间管理机械772台:果树修剪机238台、植保机械534台。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348台:增氧机24台、水产养殖环境监控与管理设备324台。   8、其他机械:固液分离机7台。   对比南通近年数据,机具发展趋势变化很明显:在下发补贴资金量呈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补贴机具数量出现六年来最大降幅,仅为去年的46%。农田作业机械大型化的特点越来越突出,通过行政推动、示范带动,南通农业机械向大型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趋势十分显著。   二、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约束力。   1、市、县农机部门均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县组建了多部门协作工作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局、农机局,农工办、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海渔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管局长为成员。如:启东、海安、如皋。   2、年度农机补贴政策启动之初,市、县(市)区、乡镇及部分经销企业均层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责任状》及《承诺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3、建立部门的内部约束机制。市、县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岗位设置上体现权力运行相互监督与制约。例如:农机科负责监管核查,科教科负责接收咨询、处理投诉、质量管理和政策宣传,推广站负责补贴机具信息系统录入,农机校负责购机机手的技能培训,监理所负责牌证管理和报废更新等等。   (二)细化操作方案,强化调控力。   1、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当地的年度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及县级补贴资金配套使用方案。或农机会同财政出台,或县政府办公室公布,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操作程序、资金兑付、监督检查、县级补贴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县结合地方实际,对补贴政策实施作了补充规定,如:海门出台《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江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奠定了基础。   2、部分县级农机部门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引领,结合各地区农机化发展重点,运用地方财政扶持政策,促使购机补贴政策用足用透。其中通州区补助力度最大,16年通州区对主导区农业急需开展的高速机插秧、大中拖、犁翻旋耕一体机、油菜收割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农机具给予672万元区级作业奖励。港闸区财政配套比例最高,接近1:1。海门市、通州湾向省“普惠制”靠拢,采取限定机型、敞开补贴的模式实施地方机具配套补贴。如东县和启东市地方财政配套都在150万元左右。   (三)公开补贴信息,强化监督力。   1、全程全面推行 “阳光政策 ”。各级农机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板跨街横幅、印发海报手册、集会庙会巡回展、农机现场会、专题讲座、日报电台电视台栏目等方式保持惠民政策上情下达渠道快捷畅通。不少县多渠道送政策,如东发挥平台作用。利用“平安农机通”“农机114”和县农业信息网三大信息平台,发挥信息传递快、针对性强和成本低的优势。海安重在培训,从3月至7月间,举办了3.15农机宣传展示会、中联谷王烘干机粮食烘干技术培训会、高效植保机械产品演示会等7场推进培训会,8月,海安县农机局逐区镇组织了10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演示和推介活动,培训人员1024人。   2、第一时间更新完善市及五县四区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年内全市多次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使用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根据《检查情况通报》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逐项进行完善。省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中点赞南通专栏建设规范,查阅方便,成效较好。省领导多次在省购机补贴会议上,就南通专栏规范方面给予肯定。   (四)排查廉政风险,强化执行力。   1、营造廉洁勤政的购机补贴工作氛围。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提供组织和形式上的保证,警示教育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市、县专题会议、讲座、培训班,场场不离廉政警示教育,时常组织镇村干部、农机手、农机站负责人、农机大户、合作组织、农机经销商学习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案例,警示诫勉。分别   2、在各县(市)区不定期自查的基础上,市农委联合市财政局二次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分别在8月和12月,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和一次监督互查。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发文通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经销企业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近年来我市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例。    (五)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推动力。   1、尝试卫星定位终端管理补贴机具。机具是否真实、是否在位、是否使用,耗费了农机部门大量精力。海门试点GPS追踪定位,给四个农机合作社10台大型拖拉机免费安装了GPS定位仪,登录电脑管理系统可以随时查看机具当前位置,大大减少了机具核查工作量,大大提高机具管理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准确性,还便于指挥、统计、防盗,一举多得。目前海门正在积极筹备大型补贴机具全面铺开GPS定位。   2、探索农机金融服务新途径。市农委配合建行在6个县(市)区开展“裕农贷”推介工作,帮助购机农民申请贷款。如皋市开发了“银行+农机经销商+农户”的“农机贷”金融产品,有效化解了农民购机筹资难的问题。   3、引入社会机构协助监管。部分县(市)区农机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在此基础上,农机部门再根据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集中精力深入核查。如海门把县级农机部门10%的核实重任委托金利信事务所,全年机具现场核查比例22.59%,电话核查比例30.19%。启东市委托金三角会计事务所对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第三方核查。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的监督下,购机补贴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   4、如皋针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擦边球”、政策未明等疑难问题,由副市长主持召集公安、纪检、财政、农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讨论研究并形成“农机购置补贴相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作为政策操作依据。2015年如皋通过专题纪要处理问题申请815台(套),涉及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44万元,有效保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合法合理,规范通畅实施。省农机局副局长王峰5月19日,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培训班上,高度认可如皋专题会议纪要方式。如皋市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完善补贴工作细节。   1、失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证明的问题。文件要求购机者提供农业生产经营证明,通常使用土地承包流转证明或者由本地村居提供书面证明。部分附近镇村农民原有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征用,虽然没有了耕地,但利用自己的农机具为他人开展农机作业,确属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机作业期太短,一般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所在地村居也不敢开证明,失地农民购买机具证明材料成了问题,申请补贴只能停滞。   2、跨市供货喷字的问题。部分异地供货机具喷印监督标识用的是企业所在地的监督电话,不符合省补贴标识要求,如:通州区农户购徐州厂家直销的抓草机喷印的是徐州市监督电话,农户回通州申请补贴,会因机具不符合申报要求,暂缓报账,迫使购机者往返奔走,给急需补贴款的农户带来不便。   3、简化购机补贴操作系统菜单项目。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部分内容与购机补贴操作联系不太紧密,乡镇录入时也不会去填写,建议删除。如:耕地面积、主要作物品种、特殊说明、设备数量、企业所在省份、户口标识码等。   (二)机体编号打印位置不“易见”。出厂编号是机具唯一的身份信息,以钢印的形式打印在机具上,可以在铭牌遗失后通过钢印快速辨识机具。但实际操作性不强,核实困难。一是机体打印位置不固定,即便是同一厂家的同类产品,也没有章法可循。二是下过地的机具,沾满泥巴和杂草,遮盖了原本就不明显的标识。建议省局对机体打印位置要有一定要求,至少相对固定。比如,规定统一在机具左侧、铭牌下方等等。   (三)引进第三方核查机制。从技术层面看,机具核查工作技术含量不高,中介机构完全能够胜任;从操作层面看,全省已经有秸秆还田工作引进第三方核查的成功先例;从工作层面看,购机补贴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长年性的工作,工作量大,特别是镇级农机部门100%逐台核查,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有些乡镇的一个月的机具申报数量达到100多台,乡镇配备的农机人员通常只有1至2人,任务量之大可见一斑,由此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迫切需要引进第三方核查机制。   (四)调整旋耕播种一体机补贴标准。旋耕施肥播种机(简称一体机)市场价在1万元以上,按照条播机补贴1000元,补贴比例不到10%,旋耕机市价约6000元,补贴约2000元。一体机比旋耕机功能多、售价高,补贴明显低于旋耕机的标准。较多机手反映显然不合理。建议省局增加旋耕施肥播种机这一品目,或将其归入旋耕机类。   (五)修改报废更新政策。现执行的报废更新政策是2012年出台的,其规定的操作程序与现行购机补贴实施方案有不相符之处。例如,现行购机补贴操作程序首先是“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后到乡镇申请补贴,而报废更新操作办法还是“机主凭《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确认表》和身份证件,自愿到当地乡镇农机部门,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确认表, 并登记备案。”然后再购机;例如,机手先购买补贴机具再报废旧机具、报废和更新跨年度能不能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等实操问题需要在文件明示,方便基层执行。   (六)尽早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每年持币待购的机手们都非常关注补贴政策出台时间及补贴额。机手购机一般集中在春季,而补贴系统要到5月份开通,机手会质疑政府的办事能力、效率,购买机具的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少机手考虑到某些品牌农机货源紧张、或外出跨区作业时间节点等因素,不得已在省局出台补贴政策之前购机并投入使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机手购买补贴机具在报废旧机具之前等问题。